5月29日0时40分,一辆白色路虎越野车行驶至阜阳清河东路蓝天商业街段时,突然“发狂”,接连撞向摩托车、电动车和路边行人,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。
事发后,肇事司机王某某到交警部门投案。经查,王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事发时涉嫌酒驾。交警部门提醒,遵守交通法规是安全行车的前提。
白色路虎“发狂”,市民自发救人
“大约半个小时前,清河东路蓝天商业街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,现场有人员伤亡,具体情况不明。”5月29日凌晨1时20分许,市民朱先生通过微信向颍州晚报记者报料。
据介绍,当日凌晨1时许,朱先生与朋友驾车从蓝天商业街附近经过,看到许多市民围在路上,一名男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,不远处还有一辆损毁的电动车。
“这里的确发生了交通事故,事发时间应该是5月29日凌晨0时40分左右。”李先生是事发地点附近某单位的职工,事发时就在单位值班。
5月29日上午,他用手机拍摄的照片和视频,向颍州晚报记者还原了事发时的基本情况。
据介绍,当时李先生正在单位看电视,突然马路上接连传来几次撞击声。
李先生出门查看时,看到几位市民躺在地上,一辆白色路虎撞在路边的公交站台上,车头部位和公交站台均严重损毁。
事故发生后,附近群众电话报警,并向120急救中心求助。看到现场有多名人员受伤,市民积极协助医务人员展开救援。
肇事司机无证驾驶且涉嫌酒驾
“这起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。”事发当日中午,颍州晚报记者从我市交警支队获悉。
据介绍,肇事司机名叫王某某,今年31岁,颍州区清河办事处居民。
当日凌晨0时40分左右,王某某驾驶一辆路虎越野车,沿着清河路由东向西行驶。
车辆行驶至蓝天商业街与清河东路交叉口东侧时,先后与摩托车、电动车和路边行人相撞,车辆撞到公交站台后方才停住。
事故造成一名男子当场死亡,另外一名男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,另有2人不同程度受伤,目前暂无生命危险。
经查,王某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所驾路虎越野车是刚刚购买的二手车,事发时悬挂临时号牌。
事故发生后,王某某在事故现场参与抢救伤员,后到阜阳市交警六大队投案。
经检测,王某某涉嫌饮酒驾驶,排除毒驾嫌疑。目前,肇事嫌疑人王某某已被警方控制,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交警部门提醒,遵守交通法规是安全行车的前提。这起事故中,王某某在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,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路,既是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负责任,也是对自己和家人不负责任,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。